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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淡商下課後,因要等牛學校下課,
於是我與堯哥還有切蔥在學校的球場待了1個多小時,
最後還是耐不住太陽下的高溫而放棄,
走下山,邊走邊聊天,從班級每個人、軍歌、蠢事。
無所不聊。未來三年的同學XD"

下了山還有好康與福利,計程車司機在我們面前停下來說

載我們到淡水捷運站只要20元!每人20元,當然座..

不座是白癡。

我們三個與另外兩個三乙的學長一起搭乘下山。


後來堯哥家先到後就先行離去,

剩我與切蔥在淡水老街混了一下,等待老二從南勢角座捷運到淡水站(終點站>終點站)。


好一陣子,終於與老二會面,切蔥也座車先回中山站去了。


跟牛老二先到新北投的吉野家吃頓飯,在那聽個音樂。

我們為什麼要到新北投去吃吉野家呢?

話說我們好像在等1個馬偕護校的人,任務是護送她回家,

不過任務我沒完全執行完畢,我在"明德站"目送老二"護送"她回家。


而我則很無趣的從明德往淡水的方向座了1站,再座回來。

再從捷運的車頭走到車尾,車尾走回車頭,我自己都無言了。

沿路看有沒有帥哥或美女 囧"



數十分鐘後老二的任務達成了。



既然任務達成當然是回家打球囉: )


沒錯,我先回到台北的家簡單整理一下東西後,

就騎車轉往牛家後的操場打球。


靠,高潮要來了,

看到這邊如果妳按右上角的X是很可惜的。


好了,故事是這樣開始的。

我剛剛不是說我們去打球嗎?

沒錯,我們是去打球了,

一開始在練投都練得很開心,突然有個警察來"良性勸導",說這麼晚打甚麼球,會吵到鄰居。

是鄰居有報案還是怎樣阿...吵妳鳥..我在家怎麼甚麼都聽不到,

再說當時也才11點而已,鄰居是有順風耳?


想說不以為意,不理那警察,待那警察走後,我們大家繼續打我們的球,

不過這卻是更高潮的開始。


這距離警察第二次來時,我們與他人有交戰5.6場球了。

突然!

一部摩托警車騎過來,一個警察(原來那個)下車就是大吼:『身分證通通給我拿出來,你們別給我跑!好阿,妳還跑給我試試看!』


當時在場的人加我們大概有9個人,真的是傻眼。

先盤問我們住哪,之後先去為另外6人一個一個作筆錄。

換到我們時當然也是據實以報啦,畢竟說謊是不對的,我要有良知。

反正問心無愧是吧=ˇ=我媽也不是不知道我在打球

身分證、學校、班級、住址、出生年月日。通通報上去。

(我今天已經1支警告了...不要報到學校吧老大!?)


但在我們這群人之中有一個人膽量比較大,我們在此稱他『英雄』好了。


剛開始先是說:『在這裡打球犯法?哪一條法律阿?妳告訴我們這打球聲音是有幾分貝?高速公路車子都比我們大聲』

智障警察當然也是說:『妳們這樣就是違反社會秩序法,我幹嘛告訴妳幾分貝?』

說實在,那裡也沒有標示說幾點以後不能打球,阿離這麼遠是會吵到甚麼鬼?

老二家都聽不到了,他們是聽到啥鬼。。。



此時『英雄』不但繼續跟那警察吵,還不鳥他繼續打他的籃球。


這時高潮真的來了,

警察就拿起對講機說:『叫警備車,這裡有個市民制止打球屢勸不聽。妳就不要給我跑』

英雄二號:『請問你是哪個分局的?我要叫另外分局的人來。』

警察:『松山分局。』


此時的英雄還是繼續打他的球,警察持續錄他的影,最後他火大了,

要沒收他的球不讓他打,但英雄堅持不肯給球還說:『你憑什拿我的球?』


此時警察大哥真的火大了,他掏出腰帶上的手槍對著英雄示意再屢勸不聽會開槍。

會開槍喔。

會開槍喔。

會開槍喔。



媽的真屌。


英雄則回說:『我相信你敢開槍阿,不過妳告訴哪裡有理由拿我的球,還有你還拿槍指著我?』


此時!


警備車來了,一來就是3台車,有沒有這麼猛。

先下車的警察也是在錄影。

而後來來的警察則是在了解狀況,

我要說有些警察也是好人,不全是機掰的。警察也有慈祥、年輕跟帥的。

像後來來的警察就是,

他們也覺得我們那時間打球根本不會怎樣,打球離這麼遠怎麼可能吵到,一定是鄰居的問題。


同時也叫我們快點回家,但我們是台灣人阿!還想看戲阿一 一...


很可惜的是當時我們太入戲了,沒有錄到全程。

媽的不能把這美妙的一刻跟大家分享。

真是太可惜了。


然後我就回家發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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